中央環保督察移交92個責任追究問題917人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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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輪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向天津等7省市移交瞭92個責任追究問題。今天這92個責任追究問題的結果公開:917人被問責,包括廳級幹部173人,其中正廳級幹部48人。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辦公室透露,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占比約51%。今天,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辦同時通報瞭其中的7起典型案件的問責情況。

2017年4月至5月,第三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於分別對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等7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7月至8月完成督察反饋,同步移交9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中央環保督察要求7省市黨委政府進一步核實情況,依紀依法實施問責。

對此,7省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均責成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全面開展核查,嚴格立案審查,依紀依法審理,查清事實,厘清責任,紮實開展問責工作,並報經省(市)委、政府研究批準,最終形成問責意見。

據中央環保督察辦公室介紹,7省市的問責917人,除瞭173名廳級幹部外,還包括處級幹部484人,其中正處級幹部247人。7省市中問責人數最多的是湖南省,共問責167人;遼寧省問責的廳級幹部最多,達到41人。

就具體的問責情形,中央生態環保督辦辦透露,7省市被問責人員中,誡勉189人,黨紀政務處分698人次,組織處理18人次,移送司法機關22人,其他處理19人。被問責的廳級幹部中,誡勉38人,黨紀政務處分138人次,其他處理8人。

中央生態環境督察辦指出,從問責人員分佈看,7省市被問責人員中,地方黨委42人,地方政府222人,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575人,國有企業36人,其他有關部門、事業單位人員42人。在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中,環保100人,住建94人,國土75人,水利64人,林業32人,農業30人,發改29人,工信26人,城管19人,質監18人,海洋13人,規劃10人,市容園林9人,公安4人,市場監管等部門52人。被問責人員基本涵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方面,體現瞭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

中央生態環境督察辦透露,問責的917人中,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占比約51%;涉及違規決策、違法審批等亂作為問題占比約29%;涉及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推諉扯皮,導致失職失責的問題占比約13%,其他有關問題占比約7%。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辦認為,總體上,7省市在問責工作中堅持實事求是,嚴肅問責、權責一致、終身追責的原則,為傳導環保壓力,壓實環保責任發揮瞭重要作用。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辦通報的7起典型案件,也都有瞭結果。

天津市垃圾及滲濾液污染問題嚴重案,17人被問責,其中包括天津市財政局二級巡視員王春霞,天津市容環境工程設計研究所幹部徐立祥,天津北辰區雙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場長張寧,天津市寶坻區市容園林委黨組書記、主任朱子軍等。

山西省違規備案核準高耗能項目,去產能工作不到位案件中,山西省發改委副主任李永平、山西省發改委時任副巡視員崔敏被問責。

遼寧省大連市違法填海問題中,25名幹部被問責。其中包括大連市農委主任劉明智,時任大連莊河市市長、大連循環產業經濟區管委會主任孫宏,中國海監瓦房店市大隊海洋監察員於德友,大連市發改委主任趙永勃,大連市花園口經濟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李大民等。

安徽省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弄虛作假案件中,住建廳副廳長吳桂和、住建廳城建處調研員張敬玉(已退休)、淮北市城鄉建委副主任周向眾、住建廳城建處處長汪恭文、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李德臣、淮北市烈山區委書記張力等被問責。

福建省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工作不嚴不實案件中,省環保廳巡視員楊榮郎、省住建廳副廳長王勝熙、時任省環保廳水處處長劉振鳴(已退休)、省住建廳城市建設處處長陳仲光等被問責。

湖南省湘潭市政府環保亂作為問題案件中21人被問責,其中包括時任湘潭市委書記的陳三新,湘潭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廣,時任湘潭市副市長、湘潭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吳小月等。

貴州省草海國傢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突出案件中,10多名幹部被問責,包括時任省住建廳黨組書記、廳長張鵬,省住建廳原正廳級幹部伍祥華(已退休),時任畢節市委副書記、威寧縣委書記、現任省委農工委專職副書記、省農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楊興友,畢節市政協副主席、威寧縣委副書記、縣長、草海自然保護區管委會主任陳波等。

(逍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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